关于召开全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
工作会议的通知
湘建办〔 2004 〕 27 号
各市、州建设局(建委)、建工局:
为了更好地贯彻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,努力实践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,强化基金征收,规范管理,全面完成 2004 年全省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,经研究,定于 2004 年 3 月 30 日在郴州市召开 2004 年度全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会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内容:
1 、总结、交流 2003 年度全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;
2 、部署全省 2004 年度全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;
3 、表彰、奖励 2003 年度全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先进单位。
二、参加会议人员:
各市、州建设局(建委)、建工局负责人及劳保办主任各一人。
三、会议时间:
2004 年 3 月 29 日报到, 3 月 30 日开会,会议一天。
四、会议地址:
郴州市人民西路郴州国际大酒店
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联系人:胥自立 0735-2226958 (办公室)
13907355518 (手机)
湖南省建设厅
二 OO 四年三月二十日